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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息产业厅
20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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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信息产业厅主要职能

  机构名称:湖北省信息产业厅

  机构性质:湖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级别:正厅级

  机构代码:01104395-4

  内设处室:10个

  法人代表:张洪(厅长、党组书记)

  地  址:武汉市彭刘杨路189号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实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定全省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和整体规划,振兴湖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加强无线电管理,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根据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省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四、研究制订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持全省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结构调整,指导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实施联合、兼并和资产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六、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科研开发,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基地的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内引外联、吸引人才工作,为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七、根据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对全省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军工电子装备研制和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军工电子装备研制生产和配套工作。

  八、研究制订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州)、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不含通信运营业);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卫星轨道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指配使用和统一管理;。按法定权限负责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的行政许可;负责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和查处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来源:湖北省信息产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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