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强化措施
开创我省“三农”保险工作新局面
(副省长 赵斌)
一、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意义重大
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立足当前全省“三农”实际,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事故风险的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政策性“三农”保险模式,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完善农村保障体系。
二、今年的主要任务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继续开展能繁母猪保险的基础上,新增水稻保险、奶牛保险、农村“两属两户”(军属、烈属、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保险、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我省大部分水稻种植农户都将参加这次试点,涉及面较广,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让农户真正了解保险,踊跃投保。
据测算,要满足我省奶制品加工企业需要,奶牛养殖规模须发展到30万头左右。目前全省仅有6万多头奶牛,发展潜力非常大。要通过开展奶牛保险,增强养殖户抵御风险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推动全省奶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两属两户”住房保险是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一种福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爱,要保证公开、公正和公平,能够享受的一个不漏。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解决好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我省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要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三、精心组织 强化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建立了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个单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筹集与拨付,并会同省监察厅、审计厅,加强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湖北保监局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业务指导;农业、民政、劳动、畜牧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牵头组织协调。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政策性“三农”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各有关方面参与“三农”保险的自觉性。
提供优质服务。经办保险机构要切实增强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严格按政策承保;二是及时理赔,坚决杜绝惜赔、少赔、拖赔等现象;三是公开透明。对承保状况、理赔状况、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要定期张榜公示,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