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是湖北省少数民族散杂居重点地区之一,现有1个回族乡、13个回族聚居村,有32个少数民族成份,总人口2.23万人。多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少数民族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少数民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充分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目前,在市三届人大、政协中有少数民族代表9人、委员19人,所占比例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市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每年市“两会”期间,人大、政协、民族宗教局专门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关于十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他们提出的建议、提案,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格外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二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近年来,十堰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院校进修、党校培训、派往发达地区或上级机关挂职以及实践锻炼等方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使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一大批优秀人才走上重要领导岗位。目前,全市有少数民族正厅级干部1名、副厅级干部1名、县处级干部21名;同时,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现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279人,其中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163人。同时建立起了少数民族人才库,为市委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十堰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乡村对口帮扶、现场办公和设立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等方式,在财力上对民族经济发展予以重点支持。近五年来,各级在民族乡村召开现场办公会7次、专题会36次,共解决资金1600多万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湖北口回族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经济位次居全市前4名。
四是积极促进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发展。近年来,十堰各级党委政府抓住各种机遇,推动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和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湖北口回族乡中学建起了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各种教学设施配备齐全;乡卫生院新建了住院部大楼,添置了较为先进的设备。2006年,投资805万元建设乡福利院、湖北关、边贸市场、马头羊繁育中心等24个项目。
五是切实落实民族干部生活财政补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市政府将回民补贴重新纳入财政拨付范围;为了鼓励各类人才在民族乡工作,郧西财政部门对长期工作在民族乡的干部职工,比照民族自治地方每人每月发给7元生活补贴。
六是认真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优录政策。多年来,十堰市坚持执行“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对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在考试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的照顾”的政策,市民族宗教局每年从元月份开始,安排专人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优录审批手续,2000年以来,全市共有近千名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这项政策照顾,从而顺利步入大学殿堂。去年,十堰市2名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低保户家庭享受到了省民宗委“民族助学工程”,分别得到了5000元的学费资助。
七是实行定点屠宰,帮助穆斯林群众吃上“放心肉”。十堰少数民族中回族1.8万多人,十堰各级政府充分尊重回族清真饮食习俗,在全省率先建立市清真屠宰厂,并实行屠宰、运输、销售“一条龙”服务,使困扰群众多年的吃肉难问题得到了解决。2007年,该厂被确定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为了照顾外来旅游经商的穆斯林就餐方便,各地政府大力提倡、鼓励和支持穆斯林群众兴办清真餐饮业,并在办照、税收和资金信贷上给予优先或照顾。
八是划定墓地,解决穆斯林群众“身后事”。1997年,十堰城区在公墓中划出87亩缓坡山地作为回民墓区,想方设法解决了回民墓地问题。丹江口市、郧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地为回民墓地进行规划,及时满足回民丧葬用地的需要;据统计,十堰城区和各县市区先后划定回民墓地12处,总面积达240多亩。
九是合理规划,方便穆斯林群众宗教活动。十堰城区和各县市区回民相对集中的聚居点有10多处,市投资40多万元在城区新修了清真寺;郧西县、郧县、房县、丹江口等地均重建或整修了清真寺;各地对原有的清真寺积极进行维修。目前,全市共有清真寺13座,基本满足了穆斯林群众的信仰需要。
十是认真落实宗教教职人员低保政策。针对清真寺自养困难、阿訇收入偏低的情况,近年来,十堰各级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或按月定补或年终一次性补贴,同时,坚持春节走访慰问制度,使阿訇的生活得到了较大改善。从2006年开始,各县市区陆续将阿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区清真寺阿訇马文学,每月由市财政补助生活费500元,市民族宗教局还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来源:湖北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