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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局局长李兵建议:治理水污染领导要负责
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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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应实行“河长湖长制”

  昨日(8月25日),省环保局局长李兵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时提议,我省应考虑实行“河长湖长制”,由当地政府有关领导出任“河长”、“湖长”,水污染治理不力者不予提拔。

  省环保局介绍,今年上半年的监测数据显示,长江干流、支流和汉江干流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城市内湖污染仍然较严重。

  李兵说,治理河流、湖泊的水污染,不能看各地发了多少红头文件、上了多少个治理项目,要看水质监测结果。比如梁子湖的保护,沿湖有的地方政府口头上高喊保护,暗地里却纵容当地有关企业污染梁子湖。(梅军)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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