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算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监管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11-20
字体显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此相继出台1号文件,为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各项财政支农工作,2006年以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充分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管理、财政服务等手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为建设新农村办实事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出台后,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协调整合厅内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厅党组在厅机关建立了新农村建设协调机制,成立了财政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罗辉同志担任组长,省税改办及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协调省财政厅支持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注重抓好培训教育,在厅机关定期开展涉农专题业务讲座,在财政系统开办局长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重点围绕财政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内外财政支农政策选择、支农资金管理等专题,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进一步开拓视野,掌握相关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各项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了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2006年全省在涉农资金安排上,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严格落实对农业投入的"三个高于"的要求,年初预算安排涉农专项资金达101.81亿元,较上年新增21.16亿元,增长26.56%。其中,农业新增1.22亿元,水利新增6.03亿元,林业新增1658万元,扶贫新增2000万元,农村教育新增1.9亿元,农村卫生增加1.15亿元,农村社会保障新增32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支出新增2.85亿元。仅在2006年省委1号文件中,直接涉及需要财政落实的资金有30.68亿元。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又及时调整和追加支农资金2.53亿元,以保障2006年我省建设新农村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了保障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部门注意统筹安排好预算内外的资金,到目前为止,省级预算安排(含调整及追加)的资金已经拨付到位80.79亿元,占77.44%,还有部分资金正在拿具体方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省财政厅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措施,并组织专门力量,拟定了《关于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执行,初步形成了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政策体系。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了 “四个结合”:

  1.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与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发展县域经济是拓宽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经济基础。我省财政部门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继续执行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落实中央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逐步提高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继续对县(市)财政收入增长和13个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给予激励性转移支付;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支持县(市)招商引资;逐步增加对县(市)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的转移支付,支持县(市)扩大就业,完善县(市)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筹集1.9亿元支持组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以借款形式借给每个扩权县(市)500万元支持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支持开发区(工业园区)利用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

  2.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与财政支农机制创新相结合。建设新农村,仅靠增加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支农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新格局,我们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参股经营等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如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 2000万元,对列入中央和省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范围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补助。对农村公益事业,继续探索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对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项目,如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扶持,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进林权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国有农场及“小三场”经营体制改革。

  3.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相结合。 为了正确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避免走弯路,省财政厅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每年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高产农田建设、通村公路、农村“五改五通”、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新兴合作医疗、文化设施、小城镇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党员活动基地及贫困村运转等方面的投入。如省财政每年筹措5亿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灌区建设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每年筹措农业综合开发2亿元,按照项目工程量确定补助标准,用于46个粮食主产县(市)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

  4.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与加强资金管理相结合。为切实把支农资金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省财政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范支农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形成管长远、重规范的高效管理机制。在财政体制上,继续完善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在县以下积极试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在政策执行上,结合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将资金分配政策和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开,2006年对外直接公开的专项资金达54项之多,凡适合公开的支农资金要求在互联网上100%公开,真正把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关注、最需要公开事项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这项工作虽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但厅党组态度坚决,保障措施得力,目前支农资金上网公开工作正有序进行。在资金分配上,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的编制,完善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法、公式法等办法,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在资金支付上,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普遍采取了"一折通"方式,对项目资金普遍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制定和完善了项目的公告公示制、县级报账制、招投标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办法,强化了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将项目单位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四、积极整合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尽管支农资金总量在增加,但由于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分散、部门分割等原因,支农资金撒“胡椒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整合资源,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省财政厅结合实际,年初选择在11个县域经济试点县市及宜都市开展了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通过坚持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将分配环节和使用环节整合相结合、存量调整和增量集中整合相结合,实现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集中投入,以达到整合目的。一是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科学分类和清理,除救灾资金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宜整合的资金外,对性质相同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避免资金分散分割和撒"胡椒面"的现象。在继续完善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加大扶贫整村推进、扶贫搬迁等工作的同时,2006年,省财政又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公安、江陵、仙桃 3个血吸虫重点疫区,整合相关资金进行了集中投入。二是 抓好规划引导和完善项目库建设,积极打造资金整合平台。在认真做好财政"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地规划编制的指导,确定好支持重点,建立完善项目库,引导涉农资金整合,实现“共办一桌席,各炒一盘菜”效果。三是加强了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及支农资金整合协调专班,同时各试点县也建立了以县(市)主要领导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专班,及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过程的监管。对整合支农资金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整合档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2006年,省财政厅还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将京山、大冶两个县市列入了财政部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市,每个县争取财政部整合扶持资金 1000万元。

  五、深入调研,广泛宣传,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为及时了解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和财政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新对策、新思路、新举措,我们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沟通。一是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对新农村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在监利、枣阳、当阳、罗田等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掌握了各地新农村建设第一手资料,为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二是结合湖北省财政工作实际抓调研。厅长及各分管厅长按照业务分工多次带领相关处室深入基层调研。6月初,省财政厅组织调研组,赴安陆、宜城等八个县(市) ,围绕财政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组织多层次的座谈,实地走访查看,对部分村镇进行典型调查和解剖分析,摸清了近年来各地涉农投入情况、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当前亟需解决问题,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三是编发了《湖北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辑》, 及时跟踪全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动态,及时提供中央及省财政支农工作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信息,为全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搭建互动平台,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为新农村建设办实事、办好事,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在加大财政投入上下功夫,落实好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法定增长,加大对新农村的投入,并积极争取中央中部崛起等政策扶持。二是各级财政在引导社会投入上下功夫,通过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农民、集体等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工农双赢、利益共享的共建模式,引导工商企业反哺农村,完善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制度、农村金融组织、农村小额信贷等扶持政策。三是各级财政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政务公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支农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四是各级财政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强化对支农资金的跟踪监测及绩效考核,积极探索以支农支出效果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方加大支持力度。(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华新)

 

    

 

来源: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