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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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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4日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湖北省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纳入省规划的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由省定额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共同组成。

  未纳入2020年湖北省高速公路规划的县(市),其境内的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每公里定额补助500万元,其他县(市)境内的一级公路每公里补助400万元。

  国省干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按路基每公里20万元、沥青路面每公里50万元、水泥路面每公里50万元进行定额补助;县乡道中的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按每公里50万元补助;二级公路中的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按概算额度进行补助。

  省定额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按同比到位的原则进行拨付。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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