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法规规章
>
政策出台
湖北非税收入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2006-11-27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出台,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严格管理。规定: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执收单位不得当场收取现款。各执收单位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也不得擅自减征、免征或缓征。
来源: 湖北新闻联播
[
打 印
]
[
纠 错
]
[
关闭窗口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