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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成立环委会 年底开征污水处理费
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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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30日召开的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传出消息,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省环委会主任由省长罗清泉担任,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副省长阮成发担任副主任。

    同时,省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淘汰一批规模小、污染大的“黑企业”。四个专项整治包括:淘汰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以及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为达到上述目标,5年内,将淘汰、关停85家小造纸;关停29台小火电机组;淘汰小水泥企业133家;县以上城市都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

    今年底,我省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也将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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