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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耕地红线 节约集约用地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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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杜云生

  图为:在6.25土地日专家论坛上,30多名土地专家、学者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建言献策。

  图为:六月份以来,湖北省枝江市采取全野外调绘方法,全面展开了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27个村土地外业调查任务。图为外业调查人员正在紧张地工作。

  图为:调查队员运用GPS技术进行地籍调查。

  图为:调查队员在武汉市洪山区进行地籍测量。

 

  土地是民生之本,财富之基,发展之源,调控之门。今年全国土地日活动的主题是“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这个主题是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制定的。随着国家关于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启动,我省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节约集约用地更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原则,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基本农田。凡涉及到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和建设占用,一律报国务院审批。

  加强基本农田的建设。以建设促保护,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我省实行“四个倾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改善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向对改善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倾斜,继续推进“移土培肥”、“兴地灭螺”等工程;向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倾斜,将一批低丘岗地改造为优质耕园地;向迁村腾地示范项目倾斜,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把迁村腾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把基本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近年来,我省每年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在30亿元左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明确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保护耕地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土地国情国策宣传教育,切实转变用地观念,把保护耕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

  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要研究探索耕地保护基金,对耕地实施分类分级、经济激励保护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和农民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在我省已经开始了尝试,对每耕种、保护一亩基本农田,每年给予2元补贴。

  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倒逼和激励机制

  坚持规划控制,做到批前先介入。凡是不符合规划、没有计划的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批准。在项目用地预审环节,对占用基本农田较多的项目,实地调查论证,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工业和其它用地控制指标,对突破用地规模的,核减用地面积。

  坚持内涵挖潜,做到批后重监管。严控增量,优先盘活存量土地,鼓励集约用地、利用存量土地和开发整理未利用地。大力开展废弃土地复垦工作,积极开展未利用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未利用地达到60%的,按一定比例兑现农用地转用和耕地占用指标的激励办法,实施造地工程。加强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建立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挂钩制度。

  坚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与考核体系,做到评价考核促优化。扩大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考核试点范围,建立统一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快土地税费制度改革,落实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财税政策,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着力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

  健全城市土地市场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认真实施工业和四类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将经营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加大土地市场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为地价管理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信息保障。

  重视发挥土地储备机构的作用。地方政府要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适当的土地储备,探索多种方式的土地储备,如收购储备、协议储备、规划控制储备等。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应完成必要的土地开发,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净地”出让,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实行城市土地立体开发。学习借鉴长沙市新河三角洲节地型城市发展新模式,出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地形高差,进行立体叠加组合,整合地下、地面与地上空间资源,实现建筑、道路、绿化等土地空间布局的优化。对完全被城市建成区包围的“城中村”的土地,减少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实行由项目法人为主的融资模式,建立政府投入和企业投入相结合的改造机制,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推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城市的定位和实际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和鼓励、限制、禁止用地目录,按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对建设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超过业内平均水平一定比例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对投资强度的区域修正系数、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每三年调整一次,不断提高投入产出率。

  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机制

  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认真研究和总结《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收益管理办法,处理好流转范围、审批程序、收益分配等政策难点问题。结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仙洪监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由于政策不配套,管理缺位,造成农民建房失控,布局分散,粗放利用现象严重。要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申报条件、“一户一宅”规定和面积控制标准,坚持公告制度和“三到场”制度,加强全程管理,防止农村宅基地的粗放利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杜云生)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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