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3000吨标准煤后,每吨奖励50元
记者昨(8月14日)悉,今年起,我省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首次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节能。
据悉,过去我省对节能工作主要采取补助方式支持。日前,省财政厅、发改委发文,首次对省“十一五”节能计划中的节能工程与推广项目进行奖励。金额按项目实际节能量与规定的奖励标准确定。对节能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按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50元。多节能多奖励。(严珑 张玉国 黄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