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政务聚焦 > 最低生活保障
鄂州退低保不让诚信者吃亏
2008-08-03
字体显示:       

  “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就业,家庭收入增加了!”1日,鄂州市凤凰街道胡家畈社区低保户张大妈来到社区低保服务站,如实报告家庭收入状况。当地民政部门对张大妈诚实守信作了记录,并给予3个月低保渐退奖励。

  为防止“低保证”养闲人懒人,鄂州市民政局近日完善低保渐退制度,对主动就业的低保对象给予就业奖励,奖励时间为6个月;对主动诚实报告家庭收入的低保对象,给予3个月的渐退奖励。同时,对不诚实申报家庭收入的对象给予处罚,一旦核实其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当即取消低保资格,性质恶劣者还给予1倍至3倍的罚款。(记者陶忠辉、通讯员方凤翔、王友俊)

 

来源: 湖北日报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