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月28日)从武汉劳动部门获悉,即日起,该市将新纳三类人员进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这三类人员包括:一、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三、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这些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分别提供学籍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参保,均可按规定享受各级政府补助。
自去年12月1日武汉实施城镇居民医保以来,参保人数目前已达91万人。(张真真、彭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