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9月7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更好监管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小化工厂等,我省决定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一级执行。
据悉,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安监局联合制定《湖北省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施行。按照《暂行办法》,县级政府安监部门可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王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