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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皖签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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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9月4日),省质监局与安徽质监局在汉签订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促进两地优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

  根据协议,两地农产品将实现产品互通、检测互认、标准互认。凡经合法机构认证并按规定加贴相应标志的粮油、蔬菜、干鲜果品、畜禽肉、蛋、奶等食用农产品,鄂皖双方在产品互通方面给予本地相应农产品同等待遇,对获得省级以上认可资质的省(市)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实行互认。(周芳、王校)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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