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副秘书长 汤敏
5月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旨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指出,农村金融要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以新思维来破题。
记者:提及农村金融机构,往往强调它的公益性,扶贫功能,您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商业化吗?
汤敏:国际经验证明,在合适的机制下,农村金融完全可以以商业化的形式存在并大规模发展。很多小额贷款银行不但不需要国家补贴,而且还能创造很高的利润。根据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王君的研究,世界上投资回报最高的10个小额贷款、微型金融银行的回报率远高于全球最好的大商业银行。印尼人民银行2003年到美国主板市场上市,一年后股票价格上升三倍。
我国很多小额信贷试点不容易成功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往往强调它的扶贫功能,以公益性的小额贷款为主,而不是以商业运作的方式来推动小额贷款的发展。
记者:农民贷款往往找不到合适的抵押物,小额贷款机构如何面对这个问题?
汤敏:农村金融要取得成功,就要有一种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的贷款与还贷机制。这种机制首先要打破以不动产抵押为核心的贷款抵押机制。农民一般不具备很多的可抵押的不动产,因此要另辟蹊径。通过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甚至通过几户联保等方式替代不动产抵押。为广大农民服务的贷款还不能以商业银行坐商式的方式经营。信贷员要到村子里去,把存贷款的业务做到村里,做到田头,以减少农民的负担。
记者:本次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利率可以在规定的上限内放开,具体来说利率如何控制?
汤敏: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能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甚至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在国际上成功的小额贷款的存贷差一般要高达10%至20%左右。
关于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课题。经过了多年的实践,人们也慢慢地领悟出合理利率对小额贷款可持续性的重要性。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国家之外,几乎所有的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执行小额贷款的机构来决定利率水平。
记者:如何控制小额贷款的风险?
汤敏:小额贷款主要是为农户的种植、养殖业服务的。而这些行业受天气、市场的影响很大。除小额信贷机构本身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之外,还应该配合农业保险,以减少小额信贷机构的风险。经验证明,只有通过更大规模的农业保险才能解决这类问题。
通过调查和研究发现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内的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了如指掌,而且通过收购又掌握着农户的现金流。这些都是在金融上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和控制手段。如果由龙头企业成立一家专业的担保公司,来担保和其关系紧密的农户向信用社或农行的贷款,农行、信用社风险就会大幅降低,贷款意愿大大加强。推广龙头企业加担保公司加银行加农户的四位一体的金融创新方式,龙头企业就可以迅速扩大基地规模、做大做强。(林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