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一季度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况,湖北省位居中游,平均每人季总收入为3826.93元,在31个省份中居第16位。
国家统计局此次对全国31个地区的6.4万户城镇居民展开调查。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为4674.84元。其中上海居民平均收入规模达到8412.89元,排名第一。夺得榜眼、探花宝座的是浙江和北京,浙江居民平均收入规模达8015.11元,北京居民平均收入规模达7094.1元。
国家统计局在湖北随机调查了1900个家庭,今年一季度,湖北省平均每个总收入为3826.93元,可支配收入为3614.4元。国家统计局上次公布该指标是在去年9月份,当时统计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湖北居民平均收入为9353元。(李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