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今日湖北 > 新闻视频
襄樊人大代表团讨论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分类参保,即将出台办法

    ●纳入合作医疗,解决城郊农民看病难

    ●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家庭,今年全部落实廉租房

    ●进一步加大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的扶助力度

    ●建立电话咨询平台,帮弱者免费打官司
 

    昨日上午,洪山礼堂三楼会议厅内,一场务实的“对话”在人民代表和百姓公仆之间展开——在副省长蒋大国的率领下,省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建设、教育、司法厅、省扶贫办等八大部门的负责人,与来自襄樊的省人大代表们面对面,共话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教育、司法援助等民生热点话题。

    代表们来自基层,句句问话点中当前民生“要害”;副省长和厅长们轮番作答,折射出政府对民生问题深思熟虑的探索。这一切被摄像机、话筒真实地记录下来,现场直播给了全省观众、听众。

    据了解,现场直播省政府领导与省人大代表的民生对话,是我省人代会历史上的首次。

    热点一:社保

    点题:省人大代表、襄樊某企业总经理邢雁

    回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省财政厅厅长罗辉

    问:城市里的农民工何时纳入社保体系

    答:农民工分类参保,即将出台办法

    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国家和省里已下文要求分类处理,尽快解决,大体安排如下:

    针对在城镇、有着比较稳固的劳动关系而且收入和工作比较好的这类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从业人员的范围参加养老保险;大多数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且收入比较低。针对这类群体,国家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一种低费用、广覆盖、易携带而且可转移的办法,不久将出台。

    问:如何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答:失地农民社保正在试点

    对于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我省目前正在武汉、鄂州、仙桃和潜江开展试点。总的思路大概分三类:一类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将按城市居民一样对待,纳入城市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对特困人员还将纳入低保体系;二是城市规划区以外的被征地农民,主要是通过调剂和留地的方式,纳入农村的社保体系;三是对于那些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特殊区域的失地农民,将异地安置。

    问:很多企业给职工缴社保不积极,怎样对其实施监督约束

    答:法律监督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代表反映的问题是我们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法律监督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现在《社会保险法》立法的工作已经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立法程序正在加快。在法律没有出台前,现阶段我们劳动部门要做好两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员工和企业对办理社会保险的认识,并且做好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工作;其次,改进方法,把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分开。如果再有法律的帮助,问题应该能够得到缓解。'

    热点二:救助

    点题:省人大代表、南漳县城关镇某村党支书陈桂香

    回答:省民政厅厅长谢松保

    问: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是否偏低

    答:供养标准将有大幅提高

    全省应该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人数是26万人。到目前为止,已经纳入了21万,其中集中供养16万,还有分散供养5万。农村五保户供养,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乡村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一种是分散供养,通过民政部门社会化发放补助,每人每年标准是800元。

    现在政府觉得,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偏低了,打算在集中供养标准12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4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办法。

    问:怎样解决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

    答:农村低保有望分类设保

    我省年收入683元以下的农村特困人口有160万,纳入政府特困救助的对象有110万,还有50万人没有被纳入,且这110万人的特困补助标准偏低,人平每月只有10元钱。

    对此,省政府很重视,罗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在全省启动农村低保。将从过去的人平每月救助10元钱,提高到省级补助20元。然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城市低保也是如此。而且据了解,中央将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届时中央将给予各省一定的转移支付,这意味着我省农村特困户受助标准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省政府现在正在计划“分类设保”。在全省农村160万特困人口中,无赡养能力、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约有10万人;家里有残疾或痴呆傻,特别困难的有40万人;其余困难的有110万人。

    省政府构想,在全国农村低保实行之后,对第一类的10万人,打算是人平保障70元/月,一年就有800多元;对第二类40万人,打算人平保障30-40元/月,一年就是近500元;对第三类人打算人平保障15元/月。加上这些人有自留地、菜地,加之农村生活水平相对低些,这些人的生活水平将得到一定改善。

    省政府还在思考的问题一是,如何把对象搞准,现在正在制订办法,建立一系列的程序规矩保证应该得到救助的人得到救助。在个人申请方面将实行严格的程序,经过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委会审议,乡镇政府审核,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张榜公示。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把资金真正发放到困难者手中。政府目前的大致想法是主要采取社会化发放,直接把钱打到困难户的账户上去,减少中间环节。

    热点三:医疗

    点题:省人大代表、襄城区工商联会会长周智慧

    回答:副省长蒋大国、省卫生厅厅长朱忠华

    问:如何解决城郊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答:有望纳入合作医疗

    去年,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了医疗收费项目1106个,调整了322个品种药品价格,降低药品费达20%等,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采取措施,对紧俏药品实行政府采购,打破同行制约,或进行定向补助,激励厂家生产质优价廉的常见药品,对医院经销公司降价的部分实行政府定补;规范医疗用药,严格控制预算,降低成本,提高补助标准。现在,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为30%,我省打算提高到40%以上,医疗保险则要降低个人负担部分……

    我省准备将城区部分农民纳入合作医疗。同时,将采取个人交费,单位适当补贴,启动居民住院统筹制度。

    问:如何解决医院先收钱后救人现象

    回答:医生必须无条件地先救死扶伤

    危重病人到医院,无亲人无钱,如果病情危及到生命,我们是要求医生先救人,医生就是要救死扶伤,无条件地先救治,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生命。救了以后,费用的问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协调。

    热点四:住房

    点题:省人大代表、襄樊市建委主任郭忠

    回答:省扶贫办许业富、省建设厅厅长张发懋

    问:如何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难

    答: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今年全部落实廉租房

    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关键是要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这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面向低收入阶层的困难群众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二是面向最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廉租房制度,第三是面向城镇一般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目前,我省已建立11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解决了15万户住房困难问题。十一五末期,我省将建成经济适用房1400万平方米,解决17.6万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我省已落实廉租房资金2.17多亿元,解决了3.1万多户住房问题,占全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36%。今年,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人均使用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的家庭),全省将应保尽保。十一五末,要做到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应保尽保。公积金贷款将加大贷款面。

    问:如何解决山区居民危房严重问题

    答:扶贫搬迁1万户

    从2004年起,省委省政府就决定在29个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和省级重点贫困县中,用5年的时间,对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5万个贫困户,20万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搬迁。

    200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承诺,将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

    热点五:教育

    点题:省人大代表、襄樊38中校长张平安

    回答:省教育厅副厅长郑年春

    问: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上学难

    答:进一步加大扶助力度

    职业教育阶段,对中等职业教育,省里已设立专项经费,减免困难学生学费;对于高等学校学生,则采取奖、贷、助、补、减的“五位一体”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同时开通绿色通道,让贫困学生先上学,再考虑收费问题。

    2007年,全省将资助10万名中职生;同时为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进一步加大奖助学金比例。

    热点六:法律援助

    点题:省人大代表、律师杨树明

    回答:省司法厅马安骏副厅长

    问:为弱者免费打官司,如何落实

    答:建立法律咨询电话自动化平台,方便群众咨询

    目前,全省市县已建立了116个法律援助机构、109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390家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今年,全省法律援助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得到免费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万件以上,办理援助事项4万件以上,农民工援助培训百万人次以上;二是,在全省17个市州建立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自动化平台,方便人民群众咨询。为此,司法部门将加大资金投入。

    因时间原因,还有很多代表最后未能抢到话筒。

    副省长蒋大国表示,将认真整理代表们的建议,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力争在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社会基本保险为核心,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子女就学救助为基础,以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为扶助,以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强制性、多层次、广覆盖、全过程、多渠道、低水平、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为人民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众,构建安全的保障网,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子女就学的基本需要。

 

来源: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