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高林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审计部门严肃认真开展工作,在促进全省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当前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1、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整改和跟踪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引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屡审屡犯的单位和年年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遏制。对已审计出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认真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督办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整改督办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整改督办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量;三是按照《监督法》和《审计法》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应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书面报告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落实各项制度。各单位要借鉴审计成果,主动开展自查,坚决纠正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要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经法制观念。要坚决执行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理财。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四条建议对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很有针对性,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