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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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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宗柏所作的《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经济社会呈现出平稳快速发展态势,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对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要有清醒认识,要从宏观上加强对如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以及控制物价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分析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保证2007年计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1、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要抓住新一轮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加快武汉城市圈交通、产业、金融、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对相对落后的地方,要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2、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改善投资环境。要加强宏观引导和调控,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3、着力研究解决民生问题。要采取综合性措施,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当前尤其要解决好水污染的防治问题,要有过硬举措。要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等方面,平抑物价,保持物价稳定。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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