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和谐湖北 > 法治湖北
武汉工商要求核减“打包收费”标准
2008-09-05
字体显示:       

  1日起,工商停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个别“打包收费”的市场开办方仍按原标准征收。昨日,武汉市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核减“打包收费”标准,让广大经营户享受到停费实惠。

  由于历史原因,武汉一些市场开办方对摊位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实行每月“集中收缴、相应划拨”的“打包收费制”。近段时间,工商部门不断接到投诉,一些市场开办方在国家停收“两费”后,未将原打包收费标准相应调减,剔除工商管理费的占比,而是照收不误。

  武汉市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辖区工商部门对实行“打包收费”的市场主动上门,督促开办方认真清理收费明细账目,及时核减收费标准,清退“误收”的市场管理费。(张真真、张镝)

 

来源: 湖北日报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