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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的测量标志被毁 折射法律意识淡薄
20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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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宣传日。从省测绘局组织的宣传日活动中获悉,我省永久性测量标志损毁严重,1949年以来我省境内设立的各等级永久性测量标志13000多个,经过普查仅剩下4300多个,67%遭到破坏。

  采访中,一些测绘专家称,作为地理空间定位基本起算依据的测量标志是受法律保护的极为重要的国家财产。我省测量标志损毁如此严重,折射出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他们疾呼,请珍惜和保护测绘人辛勤工作成果,普及测绘法知识,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

  测量标志是标定地面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用于测量的标记物的通称。每个标志都是测绘人员经过精确测量和计算后留存在地面、地下或者建筑物上的测量基准设施。它是地质、地震等地学研究的重要基础,是各种工程定位的依据,也是防灾减灾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据介绍,我省从2005年开始对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发现除自然因素外,人为破坏测量标志的现象屡屡发生。许多地方和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碰到测量标志往往用推土机一推了之,更有不法分子将测量标志盗去当废品卖。

  省测绘局法规处处长杨建明说,根据测绘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故意破坏测量标志的处3年以下徒刑,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赔偿。(记者陈岩、通讯员范小杰)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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