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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我省环保工作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可谓“好事多、喜事多、大事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的精神,转变观念、加大举措、勤奋工作、克难奋进,使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是我省历史上落实科学发展观、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氛围最浓的一年;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环保新政最多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任务重、工作忙、压力最大的一年。
一、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全面部署环境保护工作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力度,强化了各项环保措施。
一是召开了我省有史以来规格最高、成效最好、内涵最丰富的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下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和完善了加强环境保护的九大长效机制,大幅度增加政府对环保的投入,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环保工作的实际困难。俞书记在会上提出了“四要”的要求,罗省长全面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环保工作。成立了以省长任主任,由省委、省政府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召开了省环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五个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保工作,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和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新形势下我省环保工作任务。省委将实施环保专项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列入《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解决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俞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狠抓节能减排工作,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该关停的企业要关停,不能搞的项目坚决不搞。去年底、今年初,俞书记两次专门听取了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当前的工作,并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三是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总量减排等工作的刚性目标,提出了“两个一律、两个停止”的环保工作要求。省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了对各地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状之中。
四是阮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对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十个一律”的要求,成为我省新形势下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有力宣言。
各市(州)、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和《决定》。到目前为止,武汉、襄樊、荆州、十堰、荆门、黄冈、仙桃、潜江等市相继召开了环保大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有的市、县还给环保部门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得到落实的诸如环保专项资金、机构人员编制、办公业务用房等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开始发挥导向作用
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研究方案,较好的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开展。
1.各级政府认真履行环保责任。省政府下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并初步建立减排责任体系。在刚刚结束的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省政府又与各地政府签订了节能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各地政府认真履行环保第一要责,纷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总量减排的责任。目前,武汉、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黄冈、仙桃、潜江等市已与辖区内各下级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其中,武汉、宜昌和襄樊等市已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分解到重点排污单位。
2.总量减排任务艰巨但已取得实质性进展。2006年,我省总量减排任务没有完成。但SO2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电厂脱硫能力建设180万千瓦,一举扭转了我省“十五”期间无任何大型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的局面。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省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收费政策和激励措施。去年,新建成武汉市汤逊湖、汉西和宜昌市沙河、临江溪等大型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6.6万吨/日,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突破200万吨/日。
三、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促进了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我省经济增长加速、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准入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切实优化经济增长。
1.积极推进规划环评试点,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环保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了规划环评制度,并协助发改委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规划环评工作,促使环境保护的着力点从微观层面进入到宏观层面。武汉、鄂州等市开展了规划环评试点。积极组织开展了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区域环评,目前已经完成30家,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我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提出了建设项目环评“十不批”的原则,对达不到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2006年省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10个,暂缓审批了荆门市嘉信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
各地结合实际,加大环评把关的力度,组织规划环评听证。如武汉市环保局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共否决了各类建设项目100多项,首次在汤逊湖等特定区域内采用了“停批”的行政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水体保护效果。
四、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顺利。曾副总理两次到库区检查指导,俞书记、罗省长多次专题调研。去年,三峡库区和影响区新增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达26.21万立方米/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计能力444吨/日。完成了156米蓄水库底固体废物清理工程。推动了丹江口库区黄姜加工污染治理工作,编制了《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第一期)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三峡库区干流湖北段和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持了良好水平。
2.积极探索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机制。正式实施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与考核办法》,并推进了年度考核。襄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汉江流域襄樊段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要求流域内所有排污企业在去年6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流域内51家排污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其中38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十堰市政府与各县市建立了水源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责任制。荆门市制定了保护漳河管理办法。举办了梁子湖保护第三次联席会议。洪湖市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三个监测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东湖、磁湖、后官湖、大冶湖以及白莲河水库的一些监测点位水质显著上升。特别是省人大的水污染防治专题报告,较好地推动了全省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3.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创新取得实效。武汉市综合治理了129座冒黑烟烟囱和745个餐饮油烟扰民点, 667台公交车和出租车改用清洁燃料。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控制区。率先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被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授予“保护臭氧层示范市”荣誉称号。襄樊市关停和取缔了100多家规模小、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电镀、小化工和黄姜加工、五氧化二钒冶炼企业。宜昌市调动全市力量,齐抓共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效显著,有望率先突破。神农架林区开展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和绿色财富核算。
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1.深入持续开展了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在06年专项行动中,阮成发副省长多次率领发改委、经委、监察厅、环保局、工商局、司法厅、安监局和华中电监局等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一线,重点围绕2005年挂牌督办落实情况、饮用水源安全、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执法督办。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2866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9982家次,立案查处排污单位1999家,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90余份,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2006年专项行动呈现三个新特点:
一是联动联查。各成员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联合办案。安监等部门对700多家整改不合格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进行了关闭;环保、监察部门对7起重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挂牌督办。
二是持久深入。国家和省先后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了四次检查。省政府专门就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环保局派出四个检查组分片对全省25个县(市、区)、27个开发区、109家排污企业、20个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一些地方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仙桃市开展了“百日会战”,潜江市启动了“百日风暴”,加大了督办力度。荆门、潜江、钟祥等市针对国家环保总局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三是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清理了一批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许多地方已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了修改;加强了饮用水源地管理。查处了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107家,取缔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17个废水排放口,关停了一级保护区内的13家企业和5个建设项目,取缔了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污的43个废水排放口,对二级保护区内的24家排污单位和17个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查处;挂牌督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目前,2005年挂牌督办的350家排污单位中(其中省级挂牌14家),已有297家单位完成了整改,结案率达85%。2006年挂牌督办的212家环境违法单位中(其中省级挂牌7家),目前已结案127起,结案率60%;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的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滞后的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高度重视;依法追究了一批环境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坚持查人查事两手抓,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了专项行动的整治。全省共追究行政责任22人次,包括(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8人,其中追究党纪责任4人次,政纪责任18人次。
2.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把办理行风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及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受理和倾听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全省共受理各类环境来信投诉29385件,接待群众来访4052批计13367人次,其中省领导批示件71件。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查处和解决。
3.加强了辐射环境和危险废物管理。消除了多处安全隐患,保障了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督促61家涉源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年收贮放射源480多枚,放射性废物3吨多,是历年来收贮数量最多的一年。组织开展全省危废专项申报登记,对50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进行了复核,撤销了一批经营单位资质,着力提高固废管理水平。
4.加大了排污费的稽查力度。重点查处了汉川电厂少缴排污费及黄冈市、仙桃市少数企业长期拒交排污费等问题。全省排污费首次突破3亿元(3.35亿元),平均较去年增长16%。省环保局共征收排污费7456.9万元,增幅达48%。十堰市排污收费接近翻了一番,黄石市增长了约80%。
六、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省已进入环境事故多发期。及时有效的处置各种环境突发事件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环境问题的大事。一是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强了上下联动的机制,健全了应急保障责任,强化了应急监测等配合工作,达到了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要求。二是加强了环境隐患排查。省环保局督促、指导全省75%的重点涉危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安监部门对沿江河湖泊、位于人口稠密区、群众反复投诉、环境风险较大的40家重点化工企业进行了环境隐患排查。编制了《湖北省重点涉危企业环境应急手册》,建立了全省环境应急专家库。武汉市编制了全市82家重点涉危企业环境污染应急手册,做到了“一厂一策”。三是有效实施了应急防范与处置。2006年全省共报告突发环境事件81起,其中省环保局参与处置12起。十堰、宜昌、孝感等地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反应迅速,处置得当,较好的控制了事故状态,保障了环境安全。武汉、宜昌、孝感、黄冈、咸宁等地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加强了各项基础工作,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了新突破。2006年度省级筹措资金3588万元,争取中央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资金1389万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2430万元用于全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4个,购置应急监测车16台、环境监测车6台、环境执法车辆96台、现场取证设备等865台(套)、应急监测设备142台(套),常规监测仪器及通讯和数据处理设备125台(套),初步保证了基层执法的基本需要。
2.环境信息化建设有了新进展。省政府将环境保护在线监控系统列为省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应用系统试点,安排资金320万元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为环境管理领导决策、总量控制、执法监管提供了实时快捷的信息服务。同时,省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网上办事等功能得到增强,更好地发挥了环境公共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3.环境科技标准工作有新发展。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十一五”重大水专项。广泛征集了一批环境科研项目。通过筹建环保咨询委员会和环境保护专家库,凝聚和发动了一批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部门共同投入到保护环境的事业之中。同时,组织研究制定了《皂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由国家批准发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4.开展了几项专项调查,强化管理基础。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状况的专题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先期在武汉市、黄石市开展了调查试点工作。编制了5个地方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武汉市东西湖区、宜都市、远安县、神农架林区、恩施市),并纳入了国家试点。制定了全省工业企业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办法,督促规范化整治了353家企业排污口。
5.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环保局举行了“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了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联合省直相关部门评选表彰了2006年度全省环境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1家。一年来,省级主要媒体加大了环保宣传及新闻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
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武汉市聘请了21名环保大使。荆门市、随州市举行了环保主题电视演讲比赛。宜昌市举办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晚会、发行了创模明信片,编制了市民环保手册。
八、突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省环保部门一手抓工作推动,一手抓认识提高,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了原有的办事程序、议事规则、机关管理、行政效率等63项规章制度,新建了28项制度,理顺了机构职能,促进了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整改,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遵章守纪的观念明显增强。
各地环保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为重点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如:襄樊市环保局被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黄冈市环保局制发了《环保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并作出公开承诺,被市直工委评为最佳文明单位。宜昌市环保局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有效地推进了环境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总之,2006年,我省环保工作迈出可喜的一步,各级环保部门在狠抓工作落实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就是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广泛统一战线,推动环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在严格执法中树立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环保工作。这些经验对推动今后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与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各级领导和环保部门思想认识观念转变提出了压力和挑战;环境污染的高峰期和环境违法行为的频发期,对我们的监管模式、执法能力提出了压力和挑战;公众环境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工作量明显增大,对我们的工作作风、务实精神、责任意识提出了压力和挑战;已有的法律法规偏软滞后,对我们的有效管理、创新管理提出了压力和挑战;说清楚环境问题的要求,对我们的环保基础保障能力和基础管理水平提出了压力和挑战;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对我们廉洁从政、工作效能提出了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与挑战更需要我们上下一心,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管理、更实的作风,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努力工作,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