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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三号公告
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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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对内陆核电发展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陆地区核电发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336号)明确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湖北咸宁核电项目的投资主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AP1000技术路线为主,同时兼顾国内正在建设的二代加改进型CPR1000核电技术路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湖北咸宁核电项目的最新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咸宁核电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组建咸宁核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建设规模:规划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连续建设

  项目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大墈村附近的狮子岩,富水水库中段北岸

  二、 工程概述

  按计划湖北咸宁核电厂一号机组核岛主体工程于"十一五"末浇注第一罐混凝土,2015年投入商业运行。项目建成后的效果图如下:

 

 

  美国AP1000为国际上新型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其主要性能特点是系统简化、非能动安全、数字化仪控和模块化建造。其主要设计指标如下: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由两个环路组成,冷却剂热工设计流量67228.91 m3/h;

  发电机的额定功率约1245MW;

  核蒸汽供应系统的额定功率为3415MWt;

  电站设计寿命60年;

  采用18个月换料方式。

  堆芯损坏概率:<3×10-7 /堆年

  湖北咸宁核电厂备选的CPR1000核电机组的主要设计指标为: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由三个环路组成,反应堆冷却剂总流量(最佳估算)为71370m3/h;

  发电机额定容量为1278MVA

  核蒸汽供应系统的额定功率为2905 MWt

  电站设计寿命:40年

  换料周期:12个月(具有向18个月过渡的能力)

  堆芯损坏概率:<2.17×10-5 /堆年

  三、 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

  (1) 正常运行期间的辐射影响

  (a) 湖北咸宁核电厂四台AP1000机组正常运行期间的辐射剂量计算结果表明:

  - 厂址周围公众受到的最大个人年有效剂量为1.62×10-5Sv,占  GB6249-86中有关年剂量约束值及核电厂剂量管理目标值的6.48 %。

  - 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公众造成的集体年有效剂量为0。996人·Sv。

  - 厂址S方位1~2km子区内的青少年组为可能的关键组居民,可能的关键照射途径为陆生食品食入内照射途径,可能的关键核素为60Co。

  (b) 湖北咸宁核电厂备选的四台CPR1000核电机组在正常运行工况下:

  - 厂址周围公众受到的最大个人年有效剂量为5。46×10-6Sv,占  GB6249-86中有关年剂量约束值及核电厂剂量管理目标值的2.18 %。

  - 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公众造成的集体年有效剂量为1。54人·Sv。

  - 厂址W方位1~2km的渔民为可能的关键组居民,可能的关键照射途径为水产品食入内照射途径,可能的关键核素为134Cs。

  (c) 湖北咸宁核电厂正常运行时,液态放射性流出物随电厂冷却塔排污水排入富水水库,与富水水库水体充分混合后,从水库大坝下泄后进入富水河阳新县境内,沿途有龙港河及三溪河两大支流的汇入,最后从富池口排入长江。四台AP1000机组正常运行造成富水水库水体中的放射性总β浓度的增加量为5.76mBq/L,四台CPR1000机组正常运行造成富水水库水体中的放射性总β浓度的增加量为51mBq/L。富水水库下游饮用水取水口由于受支流汇入的稀释作用,其水体中放射性总β浓度将被进一步稀释。由此可见,两种技术路线造成的富水河饮用水取水口水体中放射性总β浓度增量叠加水体本底浓度后,其放射性总β的浓度仍将保持远低于1Bq/L的水平,取水口水质指标完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总β放射性浓度小于1Bq/L的规定。

  (d) 湖北咸宁核电厂四台AP1000机组正常运行时液态放射性排放对富水水库中淡水鱼类的辐射影响最大不超过4。32×10-5 mGy /d,备选的CPR1000四台核电机组正常运行时液体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对富水水库中淡水鱼类的辐射影响最大不超过3。59×10-4mGy/d,均远低于水生生物慢性损伤的推荐剂量限值10mGy/d,不会对富水水库中的水生生物在种群水平上造成危害。

  (2) 散热系统和其它非放射性因素的环境影响

  湖北咸宁核电厂为内陆厂址,散热系统拟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方案。在正常运行工况下,电厂余热通过冷却塔释放到大气环境中。通过预测计算可知,核电厂正常运行时冷却塔雾羽引起的荫屏、飘滴沉降、盐份沉积主要集中在厂址周围有限的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和陆生生态产生的影响有限。在对冷却塔实施噪声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冷却塔的运行噪声不会对非居住区边界外区域造成不良影响。

  核电厂向富水水库排放的其它非放化学物质经处理后排放,同时数量有限,在排入受纳水体之后,受到大量水库水的稀释,其最终浓度极低。因此,电厂排放的非放化学物质对富水水库水质的影响是有限的。

  (3) 事故期间的环境影响

  - 根据湖北咸宁核电厂AP1000设计基准大破口LOCA事故发生8h时公众的个人受照剂量结合厂址附近的地形特征暂定非居住区边界最远为1000m。此时,非居住区陆域边界(1000m)上的公众个人最大事故有效剂量为0。187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为2。18Sv,分别占国家标准GB6249-86限值的74。8%和87.2%。在事故发生持续期间30天内,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外边界(5km)上的公众个人最大事故有效剂量为0。0613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为0.53Sv;厂址周围80km范围内公众群体所受到的集体有效剂量和集体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为6.37×102人-Sv和4.81×103人-Sv,占国家标准GB6249-86限值的3.19%和24.1%。

  - 湖北咸宁核电厂备选的CPR1000机组在最大可信事故发生8小时内,厂址暂定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的个人最大事故有效剂量为0。178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为2.29Sv,分别占国标GB6249-86限值的71。2%和91。6%,满足国标GB6249-86的相关要求。在CPR1000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持续期间30天内,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外边界(5km)上的公众个人最大事故有效剂量为0。0814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为1.05Sv;厂址周围80km范围内公众群体所受到的集体有效剂量和集体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是8。07×102人-Sv和1.02×104人-Sv,分别占国家标准GB6249-86限值的4.04%和51.0%。

  考虑到湖北咸宁核电厂拟采用的AP1000核电机组需兼容CPR1000核电机组,因此,根据最大可信事故的辐射影响的评价结果,从事故后果角度来看,针对AP1000核电机组暂定的非居住区边界最远距离1000m可作为CPR1000核电机组的非居住区边界。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湖北咸宁核电厂采用的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先进的非能动核电厂,与传统压水堆核电厂相比,AP1000包括了许多非能动的安全特性和大量的电厂系统简化,提升了电厂的安全性,简化了电厂的运行,减少了电厂的维护需求。同时,AP1000又具有一般压水堆核电堆型(包括CPR1000机组)所具有的安全性:

  设计中采用 "纵深防御"的概念,通过合理的运行设计、运行规程、监测系统、专设安全设施、放射性后果缓解设施等五个层次有效地保障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使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受到控制。另外,布置了四道安全实体屏障:燃料芯块、燃料包壳、隔离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回路的一回路压力边界以及牢固可靠的安全壳,使核燃料裂变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在进入环境时需要突破多重屏障,从实体隔离上保证放射性的释放量最小。

  根据AP1000设计控制文件,AP1000放射性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延时衰变处理技术,电厂废气排放口设在安全壳构筑物的侧面。放射性废液处理采用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用了过滤和离子交换处理技术。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厂内分类、打包,厂外处理的方式。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从厂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电厂最大可信事故和正常运行期间对厂址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电厂冷却塔和其它非放射性物质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址比选等方面分析,湖北咸宁核电厂厂址不存在颠覆性因素,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周围环境对电厂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结果表明,在改进AP1000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在湖北咸宁核电厂厂址上建造四台AP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可行的;同时,通过环境可行性分析,在湖北咸宁核电厂厂址上建造四台CPR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也是适宜的。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它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08年7月25日~8月10日。

  公众就湖北咸宁核电项目的重大变化事项以及湖北核电项目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8月10日,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核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2008新长江广场A座1106室

  联系人:陈敏              邮编:430061

  联系电话:027-88937616   传真:027-88937626

  电子邮件:hbycmin@163.com

  评价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

  联系人:田新珊                    邮编:215004

  传真:0512-68263570              联系电话:0512-68602911

  电子邮件:tianxsh@163.comtianxinshan@cgnpc.com.cn

 

  【文件下载】湖北咸宁核电环评报告简本.pdf

 

 

  来源:湖北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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